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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通知

 

师教通[ 2006] 144号

尊敬的各位领导:

学校领导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亲自听课,是了解教学情况、检查教学工作和教风学风的重要途径,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本科教学评估重点检查的方面。为此,依据我校《关于建立学校领导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请您安排时间听课。

一. 请校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校长和副校长,坚持将听课列入工作日程之内,每学期安排听课不少于8节;院(系)务会成员及学科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正副处长均应根据文件精神,安排听课,并不少于学校党政领导的听课时数。

二. 所听课程的选择和确定办法:

1. 校、院(系)计划安排的观摩教学课程(教务处网上发布通知);

2. 根据院系领导或教学管理部门的建议,有针对性地选听某些课程;

3. 根据课表随机听课(可在校办或教务处查询课表)。

三. 听课后填写《北京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册》(以下简称《听课记录册》),就该课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以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

四. 教务处负责领导干部听课的协调和落实工作,整理和保管《听课记录册》,向有关院系和教师转达领导干部对所听课程的意见和要求,并对所反映的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定期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五. 教务处将于学期末考试周前发布通知回收《听课记录册》。《听课记录册》由教务处统一印发,《听课记录册》中的《北京师范大学领导听课记录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刘日升,电话:58802409,E-mail:risheng1982@sina.com。

教务处
200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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