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2004级本科生重修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的相关规定
师教文[ 2006 ]21号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等部委对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改革的要求,自2005级本科生起,我校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设置进行了全面调整,共设5门必修课程:“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为此,特对2003、2004级本科生重修此类课程的要求及对应关系规定如下:
1、2003级首次重修者
2003级学生首次重修应修读2004级开设的相同课程。
2、2004级重修者和2003级第二次重修者
2004级重修者及2003级第二次重修者应修读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其对应关系如下:
① “思想道德修养”或“法律基础”不合格者应修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上述两门课程均不合格者只修读一次;
②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不合格者应修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上述两门课程均不合格者只修读一次;
③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不合格者应修读学校公共任选课程中的“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④ “毛泽东思想概论”或“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概论”不合格者应修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2005级本课程分两学期开设)。请学生选择与不合格课程内容相对应的课程开设学期进行修读,具体对应情况请咨询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
刘老师,电话58808292。
说明:重修课程合格后记录为原修读课程的重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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