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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级本科生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选课说明

师教通 [2006] 008号

 

为使我校学生顺利修读教师教育课程并获得教师资格认定,提高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就业竞争力,现将与2003级本科生相关的教师教育类课程说明如下,以便学生选课:

一、 教育学

开设时间:2005年秋季学期、2006年春季学期(1个班)、2006年学生实践周(3个班)

选课对象:2003级本科生

课程类别:暂时设定为“公共任选课”

学 分:0(已经在2005年秋季学期选课的学生,学分以选课时的规定为准)

说 明: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修课程

二、 心理学

开设时间:2006年春季学期

选课对象:2003级本科生

课程类别:暂时设定为“公共任选课”

学 分:0

说 明: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修课程

三、 ××教学论

开设时间:2006年春季学期

选课对象:原则上设定为开课院系的全体2003级本科生

课程类别:暂时设定为“公共任选课”

学 分:0(院系申请为有学分的专业计划内增开课程者除外)

说 明:不属于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修课程,建议有意愿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修读

四、 现代教育技术

开设时间:2006年春季学期

选课对象:全体2003级本科生

课程类别:暂时设定为“公共任选课”

学 分:0

说 明:不属于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修课程,建议有意愿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技能的学生修读

五、 教育实习

开设时间:2006年秋季学期

选课对象:全体2003级本科生。各院系参加实习的人数由相应院系根据本院系的学生就业情况、学生报名情况、实习指导教师数量和实习基地数量等因素自主确定。学生报名人数如超过院系组织能力的,院系可以组织筛选。

课程类别:任选

学 分:0

说 明:不属于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修课程。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可以免除北京市教委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直接由学校集体申办教师资格证书。未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可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由学校组织参加北京市教委举办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者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六、 其它教师教育类任选课程

开设时间:未限定

选课对象:由开课院系确定

课程类别:任选

学 分:0(院系申请为有学分的专业计划内增开课程者除外)

说 明:不属于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修课程

除以上课程外,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参加的测试还有:

1、 教学服务中心每学期末组织报名的“普通话能力测试”。

2、 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体检有效期半年,教务处将在适当时间通知学生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注:对于已经将以上课程全部或者部分列入专业教学计划的专业,如教育学院各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体育教育专业、音乐学专业、教育技术专业等,相应课程的选课和记分方式以专业教学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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