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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公派出国学籍变动办理须知

 

一、  学生需持以下三份材料到本院 ( 系 ) 教务员老师处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办理公派出国学籍变动手续:

1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境外修读申请表》(在教务处网页常用表格下载,相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2 、《北京师范大学成绩表》(需盖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成绩专用章)。

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出具的同意该生交换留学的意见书。

 

二、  院 ( 系 ) 教务员老师根据上述材料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由院 ( 系 ) 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到学生处学籍办(主楼 B 区 215 )。

 

三、  学生处签署意见后上报主管校领导,获得批准后通知院 ( 系 ) ,由院 ( 系 ) 通知学生办理公派出国《学籍变动转单》。

 

四、  学生本人将相关部门盖章后的《学籍变动转单》交回到学生处(主楼 B 区 215 ),并领取《公派出国学籍手续完成证明》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五、 公派出国学生复学时需持《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境外大学修读课程认定申请表》(在教务处网页常用表格下载,相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到本院 ( 系 ) 教务员老师处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办理复学手续。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处

2007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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