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公派出国学籍变动办理须知
一、 学生需持以下三份材料到本院 ( 系 ) 教务员老师处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办理公派出国学籍变动手续:
1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境外修读申请表》(在教务处网页常用表格下载,相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2 、《北京师范大学成绩表》(需盖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成绩专用章)。
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出具的同意该生交换留学的意见书。
二、 院 ( 系 ) 教务员老师根据上述材料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由院 ( 系 ) 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到学生处学籍办(主楼 B 区 215 )。
三、 学生处签署意见后上报主管校领导,获得批准后通知院 ( 系 ) ,由院 ( 系 ) 通知学生办理公派出国《学籍变动转单》。
四、 学生本人将相关部门盖章后的《学籍变动转单》交回到学生处(主楼 B 区 215 ),并领取《公派出国学籍手续完成证明》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五、 公派出国学生复学时需持《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境外大学修读课程认定申请表》(在教务处网页常用表格下载,相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到本院 ( 系 ) 教务员老师处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办理复学手续。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处
2007 年 6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