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本科生科研项目的通知

师教通[ 2006 ] 1213号


我校设立本科生科研基金与实施本科生科研项目已4年,2006年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探索进一步改进的措施,适度扩大立项范围,加强指导与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现将2006年度本科生科研项目实施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别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决定2006年在原有基础上新增由校内科研机构与职能部门等提供的“指南专项”及院系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机会。2006年的项目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1.本科生科研基金自由申请项目(以下简称“自由申请项目”)

指由我校本科生科研基金资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选题或自主选题的项目。本类项目的立项数目及分配办法见附件。本年度自由申请项目向实验研究、实证性研究与技术开发方面项目适当倾斜;继续鼓励院系和指导教师配套资助经费。对历年项目运行中资助经费数量多、指导与管理效果突出的院系,拟在立项数目上给予适当倾斜。

2.本科生科研指南专项

指根据招标单位(如校内科研机构、职能部门等)发布的立项指南设立的项目。立项指南对研究领域及研究问题提出一定的要求,也是项目评审的依据。招标单位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立项;选题者根据指南填写申请书自愿投标。本年度立项指南将于近期在教务处网站发布。

3.院系本科生科研校级认定项目

指由院系筹集本科生科研专项经费、根据该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及评审管理办法进行立项管理并通过学校认定的项目。

(1)院系本科生科研专项经费的筹集:院系本科生科研专项的经费来源可以是国家理科人才培养基金、院系多种渠道自筹经费、教师提供的科研经费、企业或校友的赞助经费等。

(2)学校对院系本科生科研项目的认定:有条件投入经费设立基金、有规范的管理办法、有愿望将该基金支持的项目纳入学校本科生科研项目管理体系的院系,可向学校申请认定其已经批准立项的本科生科研专项。学校将通过专家评审对申请的项目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认定:立项项目的质量不低于学校立项项目的标准、有规范的项目管理办法、单项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不低于学校同类项目的水平。

(3)院系本科生科研校级认定项目的管理:通过认定的项目可纳入校级本科生科研专项,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管理。只通过院系批准未通过学校认定的项目,作为院系级本科生科研项目由各院系自行管理。学校将在2006年5月8~15日受理院系批准项目的认定。

二、资助经费额度

2006年度我校“本科生科研基金自由申请项目”原则上文科项目每项资助500~1000元;理工科项目每项资助800~2000元。院系及导师应对获得资助项目给予配套经费。申请者应在申请书上对经费支出计划做出科学与详细的预算。

三、申报条件与办法

1.申请人资格 以上三类项目的主持人均应是我校2~3年级的本科生,学有余力,成绩优秀,或成绩优良,学有专长;项目组的其他成员可以是1~4年级本科学生,学习成绩优良;鼓励跨专业、跨院系合作,鼓励低年级学生参加。每个项目组一般为1~3人,一般情况下项目组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审批)。项目申请人及参加人只能同时参加1个项目,目前正在主持与参加项目的同学不具备申请资格。

2.申请程序 各申请人及其团队应自行选择研究题目、选择并联系指导教师,充分利用假期及开学后的一段时间做好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规定填写立项申请书(教务处网站下载),由导师签署意见后按下表的规定提交。

3.选题的要求 申报项目的难度与工作量应适合在校本科生课余和假期开展,完成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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